學位論文中的人工智能使用聲明,本質上是一份過程記錄,而非一份免責文書。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于2026年5月14日發布的《規范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實踐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把“主動出具人工智能使用聲明”作為學位論文與實踐成果形成過程中的一項固定要求,并對聲明應當披露的要素作出了規定。公開轉載文本通常把這些要素概括為七項:工具名稱、版本號、官方網址、使用用途、具體環節、參數設置、驗證過程,條文原文在列舉之后還帶有“等”字,這意味著培養單位可以在此基礎上增加項目。本文依據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及多所高校研究生院公開轉載的文本展開(資料檢索日期:2026年10月;《指南》為學會研制的規范性文件,各學位授予單位據此制定實施細則,具體填寫要求以本單位最新文件為準)。
需要先厘清一個前提:《指南》明確學位申請人是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對論文或實踐成果的全部內容承擔最終責任,指導教師負有指導與審查責任;核心論點和創新貢獻必須由學位申請人自主提出并完成。聲明的功能不是把責任轉移給工具,而是讓評審者、答辯委員會能夠判斷“哪些工作由人完成、哪些環節有工具介入、介入后是否經過核實”。理解這一點,七項要素的寫法就有了統一的判斷標準:每一項都要寫到他人可以據以追溯和復核的程度。
一、七項要素的分工與常見偏差
七項要素并非并列的清單,它們構成一條從“用了什么”到“結果是否可信”的證據鏈。前三項鎖定工具身份,中間三項鎖定使用場景與方式,最后一項鎖定結果的可靠性。寫作時如果某一項寫不出內容,往往說明對應的使用行為本身缺少記錄,需要回到過程材料中補齊。
| 要素 | 需要回答的問題 | 常見的不合格寫法 |
|---|---|---|
| 工具名稱 | 用的是哪一個產品 | 只寫“AI工具”“某大模型” |
| 版本號 | 用的是哪個版本 | 只寫產品名,不寫版本;或寫“最新版” |
| 官方網址 | 產品由誰提供 | 填寫套殼站、鏡像站或第三方聚合平臺 |
| 使用用途 | 用它做了什么類型的工作 | 只寫“輔助寫作”“潤色” |
| 具體環節 | 在論文形成的哪個階段使用 | 只寫“論文撰寫”,不落到章節 |
| 參數設置 | 以什么配置運行 | 留空,或寫“默認”而不作任何說明 |
| 驗證過程 | 如何核實輸出 | 寫“已核對”“已檢查”而無具體方式 |
二、逐項填寫要點
1. 工具名稱
填寫產品的正式全稱,與產品官網、用戶協議中使用的名稱保持一致,不要使用實驗室內部簡稱、學生間的俗稱或營銷別名。同一產品存在多個產品線時(例如面向個人的對話產品和面向開發者的接口服務),應當分別寫明,因為它們的功能邊界和數據處理方式不同。
如果一次研究中使用多種工具,應當逐項分行列出,不要合并為“使用了若干AI工具”。合并寫法在答辯質詢時無法支撐后續追問。
2. 版本號
版本號是七項中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容易被追問的一項。生成式模型的輸出在不同版本之間可能存在明顯差異,缺少版本號,驗證過程就無法復現。
獲取方式有三種:產品“設置—關于”頁面顯示的版本標識;產品更新日志中的版本編號;通過接口調用時記錄請求中使用的模型標識字符串。對于網頁端自動更新、用戶無法選擇版本的產品,如實寫明“網頁版,隨服務端更新,使用期間顯示版本為×”,并注明具體使用日期,比籠統寫“最新版”更可取。
3. 官方網址
填寫產品提供方的官方站點,用于表明工具的來源與歸屬。不應填寫第三方套殼站點、聚合平臺、鏡像地址或網盤分享頁,即便實際是通過這些入口使用的——若確系如此,應在備注中說明實際訪問入口與官方產品的關系。這一項的作用是讓審查者確認所用工具的性質,而不是提供一個可點擊的鏈接。
4. 使用用途
用途要寫成“動作+對象+產物”,而不是一個名詞。可參照《指南》第五條列舉的行為類型:獲取信息、整理資料、啟發思路、處理數據、專業表達。對應用途時,應說明工具輸出的產物是什么形態——是提綱、是摘要、是改寫后的段落、是代碼片段、是圖表腳本,還是對某個問題的多方案比較。
“潤色”“輔助寫作”這類寫法過于籠統,無法區分“調整語句通順度”與“重寫整段論證”這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介入。
5. 具體環節
《指南》第五條把可使用工具的關鍵環節列為:選題和研究設計、文獻綜述或現狀分析、論文或成果報告撰寫、作品創制、論文答辯或成果鑒定展示。填寫時應先對應到上述環節,再落到論文的具體位置,例如“文獻綜述,第2章2.1節國外研究現狀部分”或“論文撰寫,第4章討論部分的開頭三段”。
落到章節層級的價值在于可核查。審查者能夠翻到那一頁,判斷該處的表述是否與工具的介入程度相稱。若某一環節的使用涉及多個章節,逐條列出比寫“全文”更穩妥。
6. 參數設置
這一項最容易被誤解為只有技術人員才填。實際上它要求披露的是“工具以什么狀態運行”,可以從三個層次如實描述:
- 可調參數:溫度(temperature)、最大輸出長度、top-p 等采樣參數的具體取值;
- 功能開關:是否啟用聯網檢索、是否啟用長時記憶、是否上傳了文件或知識庫、是否啟用了代碼執行環境;
- 提示方式:是否使用了自定義指令或系統提示詞,若有,概述其要求(如“要求以學術書面語輸出、不使用第一人稱”)。
對于不開放參數調節的網頁對話產品,正確寫法是明確說明“該產品未開放采樣參數調節,使用默認配置,僅開啟/關閉聯網檢索”,而不是留空。留空會被理解為未作記錄,而非無參數可記。
7. 驗證過程
驗證過程是整份聲明中分量最重的一項,因為它直接對應《指南》第三條“支持對生成內容的事實進行檢查、核實、驗證”的要求。合格的寫法包含四個成分:驗證方式、驗證范圍、驗證結論、發現問題的處理。
例如,若使用工具輔助整理文獻,可寫:“工具輸出候選文獻18條,逐條在Web of Science與中國知網檢索核對,確認12條存在且作者、年份、期刊信息準確,5條題名或作者信息有誤已按原文更正,1條未能檢索到來源,已刪除,未在論文中引用。”這段表述交代了方式(數據庫逐條核驗)、范圍(全部18條)、結論(12條可用)和處理(更正與刪除)。
若使用工具輔助生成數據處理代碼,驗證可寫為:“代碼在Python 3.11環境運行,輸出結果與手工計算的10組樣本對照,數值一致;對邊界值輸入另作測試,修正了一處缺失值處理邏輯后定稿。”涉及統計方法的,還應說明是否請導師或同行復核。
對于文字表達類用途,驗證往往難以量化,可以寫明核對方式,例如“逐句比對原稿與改寫稿,確認未新增原文沒有的事實陳述與文獻引用,術語使用與全文統一”。
三、一份可對照的填寫示例
下表給出兩條記錄,括號內為需要替換為實際信息的部分。示例只展示粒度,不構成對任何具體產品的推薦。
| 字段 | 記錄一 | 記錄二 |
|---|---|---|
| 工具名稱 | (產品正式全稱,對話式大語言模型) | (產品正式全稱,代碼輔助工具) |
| 版本號 | (使用期間“關于”頁顯示版本號),使用日期2026年×月×日 | (插件版本號與所用模型標識字符串) |
| 官方網址 | (產品官網首頁,非鏡像站) | (產品官網首頁) |
| 使用用途 | 獲取信息與整理資料:就研究方法章節的概念界定生成解釋性草稿,供本人改寫 | 處理數據:生成缺失值填補與描述性統計的腳本初稿 |
| 具體環節 | 文獻綜述,第2章2.1節 | 數據分析和結果呈現,第4章4.2節 |
| 參數設置 | 未開放采樣參數調節,默認配置;關閉聯網檢索;使用自定義指令要求輸出學術書面語 | 溫度0.2,最大輸出長度(數值);未啟用聯網;上傳數據文件僅含已脫敏的樣本編號與測量值 |
| 驗證過程 | 輸出中的3處概念表述與2部權威教材比對,1處表述不準確已按教材改寫;未采用工具提供的任何文獻引用 | 腳本在Python 3.11運行,與手工計算的10組樣本結果一致;修正缺失值處理邏輯后定稿;由導師復核 |
四、讓聲明與正文、附錄互相印證
聲明不是孤立文件。它至少要與兩處內容保持一致。
第一處是論文正文中的標注。《指南》要求對工具使用情況進行標注,若正文在相應章節以腳注或括注方式說明了工具介入,腳注里的名稱、版本號必須與聲明表完全一致。名稱寫法前后不一、版本號一處寫一處不寫,是最常被指出的形式問題。
第二處是過程材料的留存。答辯或成果鑒定環節原則上設有工具使用質詢程序,被問到時需要的不是重新解釋,而是當時的記錄:對話記錄或導出文本、提示詞截圖、生成稿與定稿的版本對比、核驗時使用的檢索式與檢索結果、代碼的運行環境與測試記錄。這些材料不必全部附在論文中,但應整理歸檔,隨聲明一并提交或按單位要求備查。
同一項使用在聲明、正文標注、過程材料三處的描述若不一致,即便實際使用完全合規,也會削弱聲明的可信度。
五、提交前的自查清單
- 每一項使用是否單獨成行,而非合并為一段概述;
- 工具名稱是否為產品全稱,與官網一致;
- 版本號是否填寫具體版本標識,網頁版是否注明使用日期;
- 官方網址是否為官方站點,是否誤填套殼或鏡像地址;
- 使用用途是否寫成“動作+對象+產物”,能否與“潤色”之類的籠統說法區分;
- 具體環節是否落到《指南》所列環節并細化到章節;
- 參數設置是否覆蓋可調參數、功能開關與提示方式三個層次,無參數時是否作了說明;
- 驗證過程是否包含方式、范圍、結論、問題處理四個成分;
- 聲明中的名稱與版本號是否與正文標注、附錄材料完全一致;
- 是否已了解本單位實施細則是否在七項之外另有附加要求,以及未使用工具時是否仍需提交聲明。
最后一點值得單獨提醒:不同培養單位對“未使用是否需聲明”的處理并不統一,有的要求提交零使用聲明,有的僅在附錄模板中保留該項。這一條只能以本單位研究生院的最新通知為準,不宜照搬其他學校的做法。
把七項要素填滿并不難,難的是每一項背后都有可查的記錄支撐。寫作順序上更有效的做法是先整理使用記錄、再填聲明,而不是先寫聲明、再回頭找證據。聲明寫得越具體,越說明研究過程本身是清楚的;反過來,一份含糊其辭的聲明,往往對應著一段沒有被認真記錄的使用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