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論文的問題不在觀點本身,而在同一段里指代主體來回跳。前一句還是"本文認為",下一句變成"筆者在調研中發現",再下一句又寫"我們對數據進行了處理"。讀者讀到這里會不自覺地追問:到底是誰在說話?是這篇文章、這位作者,還是研究團隊?這種視角不清不是語法錯誤,卻會讓論證顯得隨意,削弱學術語言規范應有的嚴謹感。下面從如何識別混用、如何判斷學科慣例、如何統一指代三個層面給出可直接套用的修改方法。
先把"混用"從"切換"里區分出來
不是所有的人稱變化都算混用。真正需要修改的是指代主體在同一邏輯單元內無理由地漂移,而不是不同章節出于功能需要的差異。
判斷時可以先給每個第一人稱和客觀指代標注它實際指向誰:
- "本文"指向這篇文章或這項研究本身,是把文本當作行動者;
- "筆者"指向寫作者個人,帶有正式、疏離的書面色彩,常用于表明立場或強調親歷;
- "我們"在單作者論文里通常指"作者與讀者"的共同視角,在多作者論文里指研究團隊;
- 被動句式(如"本研究采用了……方法"中的無主語表達)則刻意隱去行動者,突出事實。
標注完成后,一個段落里如果出現兩個以上指向不同主體的詞,而它們承擔的又是同一類功能(比如都在陳述研究動作),就屬于需要統一的混用。如果是引言用"本文"交代寫作安排、方法部分用被動句描述操作、討論部分用"筆者"表達個人判斷,這種按功能分工的差異通常是合理的,不必強行拉平。
判斷學科慣例:先看期刊,再看范文,最后看導師要求
選哪種指代,不能憑個人喜好,而要落到你所在學科的實際慣例上。關于本文與筆者的取舍、第一人稱是否可用,學界并沒有一條通用規則,不同領域甚至同一領域的不同期刊都可能有分歧。
有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背景:學術寫作長期回避第一人稱,很大程度上源于二十世紀對"客觀性"的推崇,認為隱去作者能讓文本顯得只聚焦事實。但這一傾向近年已出現松動,一些期刊(如《自然》在其作者資源中)明確表示更傾向作者直接使用第一人稱,因為這往往能簡化表達、明確責任歸屬。也就是說,"必須回避我、必須用被動"并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要求。
因此判斷慣例的順序建議是:
- 查目標期刊或學位論文的寫作規范,看是否對人稱有明文要求;
- 找該期刊或該學科近兩年的三到五篇代表性論文,統計它們在陳述研究動作、表達觀點時實際用了什么;
- 核對導師或答辯委員會的具體意見,這類口頭要求往往優先級最高。
需要提醒的是,各類寫作規范和期刊要求會隨時間調整,上面提到的期刊傾向屬于資料中記錄的情況,具體以你投稿時該刊的最新作者須知為準,不要把舊版規則當作現行標準。
人文社科的漢語論文里,"筆者"和"本文"較常見;偏實證的理工與社科研究中,被動句式和"本研究"更普遍;而定性研究中坦承"我訪談了參與者"反而被視為對自身角色和潛在偏見的誠實交代。這些只是傾向,不是定論,仍以你核對到的具體范文為準。
定下主體:一篇論文最多穩定使用一到兩種
確定慣例后,為整篇論文選定一個主導指代,必要時再搭配一個輔助指代,不要四種混著上。常見的穩定組合有:
- 本文 + 被動句式:用"本文"承擔交代結構、提出主張的功能,用被動句描述具體操作,適合強調客觀性的實證研究;
- 筆者(或我)單一主導:觀點、判斷、操作都歸于作者個人,適合單作者的人文社科論文;
- 我們 + 被動句式:團隊動作用"我們",背景性事實用被動,適合合作研究。
選定后要貫徹到人稱、語氣和組織方式上:主導指代決定了全文由誰"發聲",一旦確定,就在每個承擔相同功能的位置上保持一致,而不是逐段臨時決定。
用改寫示例落實"同段統一"
統一指代的關鍵動作有兩個:一是把漂移的主體收斂到選定的那一個,二是通過調整主語讓句子重心回到研究內容上。下面以一個混用段落為例。
修改前:
本文旨在分析城市通勤時間與居民幸福感的關系。筆者收集了三個城市的問卷數據,我們隨后對數據進行了回歸分析。研究發現被認為支持了假設。
這一段四句話用了"本文""筆者""我們"和一個無主語的被動判斷,主體在三種第一人稱和客觀指代間來回切換,讀者無法確定陳述研究動作的到底是文章、個人還是團隊,最后一句"被認為"又把行動者徹底隱去,顯得含糊。
假設這是一篇單作者的實證論文,選定"本文 + 被動句式"為主導,可改為:
本文分析城市通勤時間與居民幸福感的關系。研究基于三個城市的問卷數據,采用回歸分析加以檢驗。結果支持了上述假設。
改寫做了三件事:把"筆者收集""我們分析"統一到以"本文/研究"為中心的客觀表達,消除個人與團隊的指代沖突;把"研究發現被認為"這種閃爍其詞的被動判斷改為直接陳述結果,讓句子對結論負責;同時精簡了"旨在""隨后"等冗余成分,使主語始終落在研究內容上。
如果這是一篇人文社科論文,慣例允許且作者希望突出個人判斷,也可以反向統一為"筆者"主導:
筆者關注城市通勤時間與居民幸福感的關系,為此收集了三個城市的問卷數據,并通過回歸分析加以檢驗。基于分析結果,筆者認為這一關系支持了既有假設。
這里把動作和判斷都歸于"筆者"一個主體,不再摻入"本文""我們"。要注意的是,"筆者認為"只應在真正提出個人立場、表達異見或強調親歷時使用。資料中對留學生漢語寫作的分析指出,不少人只是出于追求書面語風格,把"筆者"當成"我"的替換詞機械堆砌,結果在已經由"可以得到""結果表明"等表達引出結論的地方又加一句"筆者認為",造成功能重復的冗余。換句話說,統一指代不等于逢句就加主體,沒有立場承擔功能的地方,讓句子直接陳述事實即可。
修改時的自查清單
完成全文后,用下面幾步快速復查,確認視角已經統一:
- 逐段掃一遍第一人稱詞和被動句,確認同一功能的陳述用的是同一個主體;
- 檢查每個"筆者認為""本文認為"是否真的在提出觀點,若后面只是解釋說明,刪掉提及語,讓陳述句直接承擔;
- 核對"我們"在單作者論文里是否指代清楚,若指向模糊,改為"本文"或被動表達;
- 把所有"被認為""被發現"這類隱去行動者的判斷句挑出來,確認是刻意保持客觀,而不是在回避指代責任;
- 最后對照目標期刊的最新作者須知,確認選定的主導指代符合其要求。
指代統一的目標不是消滅第一人稱,也不是把全文塞滿"本文",而是讓讀者在任何一段都清楚"是誰在陳述、是誰在判斷"。先依學科寫作慣例定下主體,再在同段內收斂漂移、調整主語,視角不清的問題大多能在一輪修改中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