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前最常見的困境,不是完全不知道學術規范,而是拿著一條條抽象規定,卻不知道如何落到自己這篇論文上。CY/T 174—2019《學術出版規范 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的價值,正在于它把“學術不端”從道德譴責轉化為可識別、可對照的行為類型。學生投稿前用它逐項自查,重點不是給自己扣帽子,而是把模糊的寫作習慣、數據處理過程、署名協商結果,還原為可判斷、可解釋、可舉證的具體事項。
需要先說明的是,該標準由國家新聞出版署于2019年5月29日發布,2019年7月1日實施,適用于學術期刊論文出版過程中各類學術不端行為的判斷和處理。它界定了作者、審稿專家、編輯者三方可能涉及的行為,本文只聚焦作者側四項:剽竊、偽造、篡改、不當署名。自查結論只能作為投稿前合規判斷參考,不能替代期刊、單位學術委員會或相關機構的最終認定。
剽竊:把“用了別人的東西”拆成七類核對
標準對剽竊的定義是:采用不當手段,竊取他人的觀點、數據、圖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義發表的行為。學生容易只盯著“文字查重率”,但標準的范圍明顯更寬。投稿前可以按以下七類逐項問自己。
觀點剽竊
自查問題:論文中的核心論點、結論、分析框架,是否來自某篇已讀文獻,但既沒有引注,也沒有在正文中說明來源?
需要特別注意的情形是:轉述他人觀點但不改變其本意、刪減部分內容后使用、拆分重組后使用,只要不加引注,都可能構成觀點剽竊。合理引用的邊界在于,觀點來源必須可識別。如果你把別人的結論改寫成自己的話,卻沒有注明出處,查重系統可能標不出來,但標準仍然認定為問題。
數據剽竊
自查問題:文中的實驗數據、調查數據、統計數據,是否直接取自他人已發表或未發表成果,而正文中沒有說明數據來源,也沒有獲得許可?
數據剽竊不只是“抄表格”。即使重新繪制了圖表,只要數據本身是他人的,且沒有引注或說明,就屬于此類。如果數據來自合作者、實驗室既往數據或導師課題,投稿前要確認:這些數據是否已發表、誰擁有使用權限、文中是否說明了來源。
圖片和音視頻剽竊
自查問題:文中的圖片、照片、影像、音頻,是否直接使用他人成果而未說明?是否從他人論文中截取圖片后稍作裁剪或調色就當作自己的材料?
學生寫作中容易把網絡圖片、教材插圖、他人論文配圖視為“素材”。但在學術論文中,圖片和文字一樣承載原創性。只要不是自己制作或合法取得使用權,且未標明來源,就可能落入剽竊范圍。
研究方法剽竊
自查問題:論文中具有獨創性的實驗設計、問卷設計、算法流程、分析方案,是否直接沿用了他人未公開或已公開但未注明的設計,并表述為自己原創?
方法部分的“借鑒”往往最隱蔽。常見誤區是:認為只要把方法步驟改寫一遍,就不算抄襲。標準關注的是方法本身的獨創性歸屬。如果方法來自某篇文獻,應當引注;如果來自導師未公開的研究方案,應當說明并取得許可。
文字表述剽竊
自查問題:是否存在整句、整段照搬他人表述,或僅替換個別詞語、調整語序后使用而未加引注?
這類問題最容易被查重系統發現,但自查時不要只看查重報告的數字。更重要的是檢查:直接引用是否加了引號并標注頁碼;間接引用是否真正用自己的語言重新組織,而不是機械替換同義詞;對他人文獻的概括是否壓縮過度,導致文字上仍然和原文高度重合。
整體剽竊
自查問題:論文的主體結構、章節順序、論證推進方式,是否與某篇他人文獻高度相似?是否存在改變他人文獻結構、段落順序后以自己名義發表的情況?
整體剽竊不一定表現為高文字重復率。如果正文里換了一套說法,但目錄、邏輯鏈條、論證層次明顯來自某一篇文獻,也需要警惕。
他人未發表成果剽竊
自查問題:論文中是否使用了他人已經公開但未正式發表的觀點、方法、數據、圖片?如果使用過,是否獲得了許可?是否以致謝或引注方式說明了來源?
本科生和研究生最容易在這里出問題的是組會材料、課題申報書、同門未發表手稿、預印本討論稿。這些東西不在正式出版物中,查重系統查不到,但標準的約束仍然存在。未經許可使用,或獲得許可卻不說明,都可能構成剽竊。
偽造:不是“數據不好”,而是“根本沒有數據”
標準將偽造定義為編造或虛構數據、事實的行為。它與數據質量差、樣本量小、實驗失敗有本質區別。偽造的核心特征是:數據或事實沒有真實來源,是人為編造出來的。
逐項核對清單
第一,數據來源是否真實。論文中的調查數據、實驗數據、圖片,是否確實通過實際調查或實驗取得?如果問卷沒有發放,卻寫出了回收率和統計結果;如果實驗沒有完成,卻列出了數據和圖表,這些都屬于編造不以實際調查或實驗取得的數據。
第二,樣品和材料是否真實存在。如果論文涉及某種樣品、試劑、材料,它們是否真實存在,且能否通過重復實驗再次取得?虛構無法復現的樣品,屬于偽造。
第三,研究方法和結論是否可驗證。論文中的研究方法是否真實執行過?結論是否來自實際數據和分析過程?編造不符合實際或無法重復驗證的研究方法、結論,是偽造的表現形式之一。
第四,支撐性材料是否真實。文中的注釋、參考文獻、支撐資料,是否為論文提供了真實依據?如果為了湊文獻數量編造不存在的文獻,或編造不存在的引文內容,屬于編造能為論文提供支撐的資料、注釋、參考文獻。
第五,資助來源是否真實。論文中標注的基金項目、資助來源,是否確實存在并與研究相關?編造資助來源是明確的偽造行為。
第六,審稿信息是否真實。如果涉及推薦審稿人、填寫審稿意見等情況,相關信息和意見是否真實?編造審稿人信息、審稿意見同樣屬于偽造。這一點學生在初次投稿時較少遇到,但需要知道其邊界。
區分數據清洗與偽造
學生經常問:刪掉異常值、篩選樣本、調整圖表顯示范圍,算不算偽造?判斷的關鍵在于兩點:一是原始數據是否真實存在,二是處理后的數據是否仍然真實反映原始數據的本意。數據清洗是對真實數據的規范化處理,目的是去除明顯錯誤或無關記錄,這個過程可以解釋、可以追溯。偽造則是從無到有地編造數據,或者編造并不存在的處理過程來支撐預設結論。兩者的分界線,最終要回到原始記錄能否提供支撐。
篡改:數據是真實的,但被改得偏離本意
標準的定義是:故意修改數據和事實使其失去真實性的行為。與偽造不同,篡改通常有真實原始材料,但經過人為修改后,原始材料的意義被改變了。
數據與記錄篡改
自查問題:是否對原始調查記錄、實驗數據進行了擅自修改、挑選、刪減或增加,使原始記錄的本意發生改變?
這里的關鍵詞是“擅自”和“本意改變”。如果刪除了不利數據點、只選擇支持結論的樣本、修改了記錄中的關鍵數值,導致讀者看到的不是原始數據所呈現的事實,就構成篡改。正常的統計分析可以剔除異常值,但剔除規則必須事先確定、如實報告,并且不能為了達到顯著結果而反復調整。
圖片篡改
自查問題:論文中的圖片是否存在以下情況:拼接不同圖片構造不真實的圖片;從圖片整體中去除一部分;添加虛構部分;通過增強、模糊、移動特定部分,使圖片的解釋發生改變?
圖像處理軟件讓這些操作變得容易,但學術論文中的圖片必須是原始實驗結果的真實呈現。調整亮度、對比度如果是為了更清晰地顯示真實信息,且不影響解釋,通常可以接受;但如果通過局部處理掩蓋或制造某種結果,就超出了可接受范圍。
引用篡改
自查問題:引用他人文獻時,是否保持了原文的本意?是否存在斷章取義、抽取部分內容后使其表達出與原意相反或不同的意思,使文獻“對己有利”?
這類問題容易被忽視。引文必須忠實于原文獻的語境和本意。如果原文觀點有條件限制,引用時去掉條件;如果原文結論是謹慎的,引用時改成肯定語氣;如果原文討論的是相反觀點,引用時截取片段當作支持,都可能構成改變所引用文獻的本意。
不當署名:署名不是榮譽分配,而是責任對應
標準將不當署名定義為:與對論文實際貢獻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為。學生需要理解,署名既意味著對研究有實質性貢獻,也意味著對論文內容負責。署名不是導師給予的“福利”,也不是同門之間的人情交換。
四種核心情形
第一,遺漏實質性貢獻者。是否有人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實質性貢獻,卻被排除在作者名單之外?常見爭議是:提供了核心數據、完成了關鍵實驗、參與了研究設計的人,是否應當署名。如果貢獻達到實質性程度,遺漏即屬不當署名。
第二,加入無實質性貢獻者。是否有人未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實質性貢獻,卻被列入作者名單?所謂“掛名”“人情署名”“領導署名”,如果與實際貢獻不符,都屬于此類。學生可能迫于某些壓力把無關人員加入作者名單,但標準對此有明確界定。
第三,未經同意署名。是否把他人的名字列入作者名單,但并未取得本人同意?即使對方確實有貢獻,也不等于可以代其署名。投稿前必須讓每位署名作者確認:知情、同意、對論文內容負責。
第四,作者排序與貢獻不符。排序是否真實反映了每位作者的實際貢獻?作者排序應當在投稿前協商一致,而不是按資歷、職稱或誰需要這篇文章來排。貢獻最大的通常應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承擔相應責任,其他作者按貢獻排序。
正常合作與不當署名的邊界
判斷的核心是“實質性貢獻”。僅僅提供經費、提供實驗場地、幫助聯系受訪者、通讀一遍文字、提供行政支持,這些通常不構成作者資格,可以在致謝中說明。實質性貢獻包括:提出研究問題、設計研究方案、完成關鍵實驗或調查、分析數據、撰寫或實質性修改論文內容等。投稿前可以把每位作者的具體貢獻列成清單,這既是署名協商的依據,也是日后出現爭議時的過程記錄。
把自查變成可留存的過程
逐項核對之后,更重要的是留下證據。標準判斷的是行為,但行為是否成立,往往取決于有沒有可追溯的過程記錄。
建立三套原始證據
第一套是研究過程記錄。實驗記錄本、問卷原始數據、訪談錄音和逐字稿、圖片原始文件、數據處理腳本、代碼版本記錄,都應當保存完整,并帶有時間信息。這些是證明數據真實、未被偽造篡改的基礎。
第二套是寫作過程記錄。從提綱、初稿、修改稿到投稿版本,保留有版本痕跡的文件。引文來源、數據來源、方法來源,建議在寫作時同步標注,而不是投稿前再回憶。這有助于說明文字和觀點的歸屬。
第三套是署名與授權記錄。每位作者對署名的確認、合作者對數據和未發表成果使用范圍的許可、對論文中使用的他人未發表材料的說明,盡量保留書面記錄。郵件、即時通訊中的明確確認,也可以作為過程證據。
灰色地帶的自查原則
遇到拿不準的情形,可以回歸三個問題:第一,這個東西的來源是否真實?第二,它的歸屬是否清楚?第三,我的處理是否改變了它的本意?如果第一問不確定,涉及偽造風險;第二問不確定,涉及剽竊風險;第三問不確定,涉及篡改風險。署名問題則回到另一個問題:這個人對論文的實質性貢獻是什么,能否具體列出來?
自查清單的意義,不在于讓學生成為標準條文的背誦者,而在于投稿前把每一處可能引發爭議的地方,都變成可以說明、可以舉證、可以修正的事項。學術不端的認定有復雜的事實調查程序,但預防不端,往往就是把最基礎的來源、過程、歸屬和授權問題,一件件問清楚。


